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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速递515——浙江宁波市气象局下属单位招聘信息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2-12-11

浙江宁波市气象局下属单位招聘启事

宁波市气象局下属单位宁波市气象安全技术中心为上级气象部门批准设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承担防雷监督检测等相关技术服务,承担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防雷安全检测等相关技术服务,承担气象灾害调查鉴定、气象灾害隐患整治督查、气象(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及雷电灾害事故调查鉴定,负责编制防雷安全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开展雷电防护应用技术研究等相关职责。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岗位类别人数岗位职责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招聘范围其他资格条件:

1.宁波市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气象业务服务专技11承担气象业务服务等工作大气科学、气象学、应用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大气遥感与大气探测、海洋气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全国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备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学校推荐表,并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并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3.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体检和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以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不重复递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应聘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21日。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气象局人事处,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118号,联系电话:0574-89181802或89181829,邮箱:nbqxj@sina.com;联系人: 黄老师或季老师。

3、报名办法: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市气象局网站(zj.cma.gov.cn/dsqx/nbsqxj/)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连同个人简历、近期免冠1寸照片及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学校推荐表、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考试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获过奖的提供奖励证书)等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nbqxj@sina.com,并在发送后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或下午14:00—17:30电至0574-89181802或89181829确认。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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