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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分团委、学生会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郑胖胖 点击数: 时间:2014-09-16

各班,各同学:

为促进我系团学组织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经济管理系团学组织学生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经研究,决定在我系范围内开展团学组织学生干部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介绍

经济管理系分团委、学生会是在系党总支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系中心工作,着眼和服务于我系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需求,主动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趋势和青年大学生的特点,积极创新共青团工作的领域、途径和方法,广泛开展各种有益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学术科技、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等活动,不断开创经济管理系共青团青年工作的新局面。

经济管理系分团委、学生会设书记一名,副书记两名,下设综合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通讯社合署)、学风建设部、科技实践部、学生社区工作部(心理健康部合署)、阳光志愿者服务部、文艺部、体育部、外联部。

二、选拔原则

公开选聘、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用

三、岗位设置

选拔岗位包括团委书记处、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正职。

1.团委学生副书记1名(兼任学生会主席)。

2.系学生会主席一名,副主席四名。

3.团学各部门正职与副职。

(各岗位职责详见附件3)

四、选拔对象

系团委书记处、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团学组织部门正职选拔对象为2011、2012级在校生和特别优秀的2013级在校生;团学组织部门副职选拔对象为2012、2013级在校生。

五、报名资格和条件

1.思想素质。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责任心、使命感。

2.责任意识。工作务实,作风正派,善于团结他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群众基础好。

3.学习成绩。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成绩优良,原则上上学期无挂科,学期成绩在专业班级前70%。

4.工作观念。具有强烈的组织纪律观念、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热情高涨,积极进取,敢于创新开拓、追求卓越。

5.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富有朝气活力和创新精神,有丰富的学生活动经验和优秀的工作素质。

6.平时表现。谦虚谨慎,作风正派,注重个人形象素质和修为,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六、选拔方式

面向全系公开招聘,实行自荐、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一经录用,聘期为一年。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将颁发学生干部任职聘用证书。

七、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公示任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符合书记处、主席团,各部门正职报名条件的自荐同学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经济管理系分团委书记处和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自荐表》(附件1);符合各部门正职副职报名条件的同学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经济管理系团学组织各部门正职候选人自荐表》(附件2)

自荐表(纸质打印)填写完毕后,于9月16日晚21点前交至经济管理系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

由团委组织人员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入围。

3.面试

9月17日由团委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选,候选人先进行3分钟竞职演讲,再由评委进行3分钟提问,确定组织考察人选。下午15:00—17:00在学生公寓1、2号楼二楼党员之家进行学生组织书记处、主席团,部门正职面试,下午18:30—20:00在学生公寓1、2号楼二楼党员之家进行学生组织部门副职面试。

4. 组织考察。

9月17日分团委负责对人选的全面考察。

5. 公示任用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任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布任用名单。

八、公开选拔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学生干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则的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竞选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切忌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有该行为者,即取消公开选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系。

欢迎广大师生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督。学生干部调整工作特设立监督电话87760105(9200105),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经济管理系分团委

2014年9月15日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院团委书记处、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正职候选人组织推荐表.doc

附件2: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院级团学组织部门正职副职候选人组织推荐表.doc

附件3经济管理系分团委,学生会岗位设置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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