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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6-01-15

各位教职工: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学校及学院有关岗位聘任和进修学习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全面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岗位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现将商学院202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所有全职在岗事业编制和聘用合同制人员。商学院班子成员参与暨阳学院中层考核,辅导员由学工部与商学院共同进行考核。

2.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1)本年度退休人员;

2)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3)待聘人员(不包括当年经批准参加临时性工作超过半年的待聘人员);

4)被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5)未经学院批准擅自离岗或离职人员;

6)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经认定不属于考核范围人员。

二、考核内容

1. 教师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岗位工作任务、承担公共事务、本聘期目标进展情况等方面。

2. 辅导员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3. 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及工勤岗人员考核内容应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实绩来评定,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级

1.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2. 学院分配给商学院的考核优秀比例为10人(考核教职工人数的20%以内),由专业进行推荐,由考核小组讨论确定最终名单。辅导员考核优秀比例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推荐优秀名额分配

专业

参加考核教师总数

专业推荐优秀人数

市场营销

6

2

工商管理

6

2

旅游管理

5

1

国际经济与贸易

 数字经济 

8

2

电子商务

7

2

财务管理

7

2

会计学

9

2

办公室

3

1

合计

51

14

四、考核形式

1. 个人填表:

1)教职工年度考核采取网上在线填报方式:个人登录学院人事系统网站(https://hr.zjyc.edu.cn/),点击“教职工年度考核(新)”后,按要求自行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

2)学院审核:学院召开年度考核小组会议,进行综合评议,最后在系统中对全体教职工给出审核意见。

3)个人申报过程中系统显示“尚未提交”水印字样;个人提交后单位考核期间显示“考核审核中”水印字样;个人考核结果经所在单位确认并系统审核通过后显示“考核已通过”水印字样。

4)个人年度考核表须有“考核已通过”水印字样,才能作为最终上报学院的考核表。

2.学院年度考核小组对专业推荐名单进行差额投票评定,讨论通过后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上报人力资源部

3.暨阳学院审核、结果公示并发文。

4.辅导员考核经我院考核工作小组评议后,由学工部与学院共同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学工部公示,无异议并经个人确认后人力资源部

五、组织工作

为做好本年度考核工作,商学院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上报,受理教师异议。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何红光、张佩成

成员:周琼、陈稼瑜、屠蒋威、李文博、黄晓梅、唐志、张哲、章红霞、奚盼盼、马晓芸、童小军、俞博、李小亮、许林、周茜、冯天楚

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六、时间要求

各位教职工于2025年1月19日前,在系统中完成个人提交,待学院完成考核、系统中个人考核表生成“考核已通过”字样后,将考核表双面打印,一式2份,本人签字后交学院办公室

商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确定考核等级,公示三天后,上报上一级管理部门。

七、其他有关说明

1.考核年度内,对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

2.考核年度内,新入职人员(非初次就业或从外单位调入的人员)其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考核合格,能履行岗位职责且教学质量达到合格(含)以上的(若无教学任务则不作要求)原则上定级为合格。若工作实绩突出,可与其他教师一并参与优秀等级的评定。

3.经学院批准派出国内外访学、进修人员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办法(试行)》(暨阳学院〔2020〕40号》)有关规定参加年度考核。

4.经学院批准派出挂职锻炼人员须填写年度考核表,派入单位应对其本年度外派期间表现出具鉴定意见,所在单位综合其应承担工作任务及派入单位意见,给予评定等级。

5.本年度院内岗位调动的教职工由现所属单位进行考核。借调到校内其他单位的教职工经借调单位作出工作评价后,由原单位负责考核。

6.教职工须经所在党支部签署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的评价意见。

7.教职工参加学院组织的全体教职工活动(全体教职工会议、运动会等次数低于50%,不得考核为优秀。

请各位教职员工认真对待年度考核工作。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或未按时提交考核表,将影响个人专技职务评聘、岗级及工资晋升等,责任由个人承担。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结束前向办公室书面提出,由商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审查并给出处理意见。

 

商学院

2026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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