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学工部《关于开展 2025-2026 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补充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与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议小组审核,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3月24日—3月27日,若对此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向商学院学生办反映(办公室3219,联系电话:87760105,联系人:汪老师)。
商学院学生办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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